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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面要约收购中国石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之要约期届满并要约生效的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 04:4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特别提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除非文中另有特指,本公告中简称的含义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
6日公告的《中国石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释义完全一致。

  根据中国石化于2006年3月6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的《中国石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为"《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国石化向齐鲁石化全体流通股股东发出的全面要约收购的要约期于2006年4月6日15:00时届满。

  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本次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为:在要约期内最后一个交易日15:00时,登记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齐鲁石化股票申报数量高于15,500万股,即收购人持有的齐鲁石化股份总数以及登记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股票申报数量之和占齐鲁石化总股本的比例高于90%,则齐鲁石化的股权分布将不满足《证券法》第50条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如果本次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没有得到满足,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登记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

  根据登记公司的确认,截至要约期届满之时,即2006年4月6日15:00时,经确认的齐鲁石化流通股股东已预受要约且未撤回的股份共计332,199,784股,超过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最低预受要约股份数155,000,000股,因此本次要约收购生效。

  股份交割手续完成后,中国石化将总计持有齐鲁石化1,932,199,784股股份,占齐鲁石化总股本的99.09%,超过齐鲁石化总股本的90%,齐鲁石化流通股股票将因齐鲁石化股权分布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而被终止上市交易。

  自要约期届满次一个交易日起,至齐鲁石化流通股股票终止上市交易前,齐鲁石化股票暂停交易。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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