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 04:4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三)公司A股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四)公司A股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4月7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4月5日-4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军工路2636号公司本部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龙兴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A股市场相关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82人,代表股份 246,588,418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93.65%。 参加表决的A股流通股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481人,代表股份4,879,138股,占公司A股流通股份总数的22.59%。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流通股股东共403人,代表股份4,638,415股,占公司A股流通股份总数的21.47%;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流通股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78人,代表股份240,723股,占公司A股流通股份总数的1.1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股权分置的保荐机构代表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246,588,418246,110,082474,5213,81599.81% 流通股股东4,879,1384,400,802474,5213,81590.2% 非流通股股东241,709,280241,709,280001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A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投票意见 1上海海牛投资咨询服务中心1,286,844同意 2吴海涛500,010同意 3吴向前154,827同意 4郑家训120,000同意 5陈萍119,700同意 6赵殿臣100,077同意 7南京江冉工贸有限公司100,040同意 8王景86,200同意 9俞平国85,900同意 10刘玉玲77,600同意 五、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聘请了君合律师事务所邵春阳律师、李静律师对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之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表决结果; (二)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7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