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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行与厦门合推中小企业贷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 02:3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新华社记者 胡苏

  日前,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与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厦门金原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签订的《中小企业贷款合作协议》,为中小企业顺利融资带来了希望。

  据介绍,国家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贷款额度单笔将控制在300万元至3000万元之间,贷
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5年,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按照规定,申请贷款的企业必须符合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上年年销售收入1500万元以上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反担保措施等条件,由担保机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委托行三方对申请人资格进行考察,报国家开发银行审批。

  据国家

开发银行
福建
省分行行长张伟介绍,中小企业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而发放的政策性贷款。它的特点在于将政府的政策引导作用、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扶持优势和担保机构的信用增级手段结合起来,为中小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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