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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行政处罚大单即出 德勤麻烦刚刚开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 11:27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马宜 郭宏超 北京报道

  中国证监会一份包括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等措施在内的罚单即将对国际上最具影响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开出。这仅仅是该公司在中国的麻烦的开始。

  在上周五证监会听证会开始前的一周内,这家公司所服务的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东及相关律师,开始大张旗鼓地征集“受到欺骗”的证据。现在,他们已经准备妥当,一旦证监会作出裁决,针对德勤的大规模诉讼恐难避免。

  听证

  4月7日,在北京富凯大厦证监会所在地,对德勤的行政处罚听证会如期进行。

  上午9点左右,富凯大厦大堂里,德勤中国首席执行官鲍毅(Peter Bowie)一行四人正在安静地等待,四人之间并无太多交流。在科龙2002年至2004年审计报告上签字的隶属该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胡凡、陈惠珠及陈小刚均未到场。

  “这中间有很多误解,我很想和你沟通,但我们现在不能说。” 鲍毅面带微笑,对记者说。

  证监会发给媒体的一份材料中写明,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已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和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事实、理由及依据。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证监会组织了该次听证会。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将在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处理决定。

  证监会曾在去年8月2日对外公布科龙电器披露的财务报告与事实严重不符。

  此前,从2005年2月18日开始,证监会对科龙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立案稽查。4月5日,由稽查一局、上市部牵头并抽调部分派出机构三十余名稽查人员组成的科龙电器案件调查组进场开展调查,7月23日,现场调查工作结束。

  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证券违法违规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指出,通过虚构销售收入、少提坏账准备、少计诉讼赔偿金等手段,科龙电器从2002年至2004年分别虚增利润1.2亿, 1.1亿和1.5亿元。

  德勤为科龙审计了从2002至2004年三年年报。除2003年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外,在2002年和2004年的审计报告中都出具了保留意见。

  这三年中,德勤向科龙电器收取的年度审计费分别为350万港币、420万港币和550万港币,平均每年以100万港币的速度递增。

  证监会认定的德勤“五大罪状”包括:1.对存货及主营业务成本执行的审计程序不充分、不适当;2.在存货抽盘过程中缺乏必要的职业谨慎,确定的抽盘范围不适当,执行的审计程序不充分;3.在对应收账款及主营业务收入审计过程中执行的程序不充分,函证方法不当;4.德勤事务所未就科龙电器2003年度确认对合肥维希的销售收入30,484万元事项对其出具的2003年度审计报告进行更正或相关处理。另外,其2004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金额错误。5.德勤事务所对科龙电器内部票据贴现未能适当关注,未发现科龙电器2003年现金流量表重大差错问题。

  今年1月,另外一家“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对科龙的调查结果显示,2001年10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科龙电器及其29家主要附属公司与格林柯尔系公司或疑似格林柯尔系公司之间进行的不正常重大现金流出总额约为40.71亿元,不正常的重大现金流入总额约为34.79亿元;调查期内涉及的不正常重大现金流共达75.5亿元。

  “我们相信证监会的调查,但我们也有自己的解释。” 德勤中国首席执行官鲍毅在听证前对本报说。

  处罚

  自始至终,德勤对于整个事件都“沉默”着 。

  在中国,德勤不是“四大”中第一个被监管当局处罚的,但因为科龙案件,它无疑是最被社会关注的一家,并很可能成为“四大”在中国的一个典型案例。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数字,去年,普华、毕马威、德勤和安永四家的中国合伙公司业务总收入为32.2亿元,占前100家收入最多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总收入的45%。

  除德勤外的其他三家基本瓜分了中国国企海外上市的大单。相比之下,德勤在中国的市场份额最小。但这并不表明德勤缺乏野心。

  2004年,德勤宣布将未来5年投向中国的1.5亿美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

  2005年3月19日,德勤宣布兼并北京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在它随后要兼并的目标名单里,包括了深圳天健、浙江天健和厦门天健,而北京、深圳、浙江、厦门四个地区的天健,恰是内地审计行业势力最大的集团——天健集团的四大支柱。

  现在,这一蓝图,也许将随着行政处罚和随之而来的诉讼而受到影响。

  在4月7日听证会前,针对科龙案对其在中国业务的影响等问题,鲍毅并没有直接回答:“现在有很多传言,我们之前并没有和证监会有太多沟通,一切都按程序来走吧。”

  在新浪财经频道一项调查中,对于“你认为对德勤在科龙事件中的行为应该做什么样的处理?”这个问题,赞成处以“极刑”的网民占了45%;同意“暂停执业资格1-3年”的占22.13%;“禁止准入中国证券市场”占20.9%;“内外有别,难以作到公平处理,罚款了事”占到11.48%

  在听证会结束后, 证监会并未说明给出处理决定的具体时间。

  诉讼

  可以肯定的是,行政处罚之后,德勤将面临着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

  律师们已经开始兴奋了。

  3月29日,上海律师涂勇代理科龙一股东状告德勤。这是新证券法实施后,上市公司股东首次起诉会计师事务所。

  诉状称,2004年4月19日,被告对科龙电器2003年年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原告于2004年11月11日、2005年3月23日,分别买入科龙电器100股,成交价格为5.02元/股、3.81元/股。但2005年8月2日,中国证监会对外公布:科龙电器披露的财务报告与事实严重不符。原告这才知晓科龙2003年年报不真实,被告作为审计机构,却对此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被告的行为违反了注册会计师法第21条及证券法第173条等法律规定,按照注册会计师法第42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科龙股东的要求是:除需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赔礼道歉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外,德勤向原告赔偿因被告违反《注册会计师法》而给原告造成的损失495元。

  代理律师涂勇表示,一旦法院受理此案,德勤将“相当麻烦”,因为其将不得不充分举证以证明其在“科龙事件”中完全没有过错。据悉,目前已有40多名科龙股东加入诉讼队伍。

  但4月5日,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已口头通知律师,拒绝受理此案,法院不予受理的理由是:根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因证券纠纷引致的民事索赔案,不在法院受理范围。对此,涂勇表示,他将继续向上海市一中院提起诉讼。如果一中院不受理,他将从其他的法律角度继续起诉德勤。

  普遍预计495元的赔偿案将掀起对德勤诉讼的热潮。

  4月4日,广东律师郑名伟通过深圳证券信息公司股民呼叫中心,公开征集科龙受害股东索赔代理权, 起诉科龙电器,同时将德勤列为共同被告。

  “考虑到科龙电器债务缠身,赔偿能力较弱,而德勤拥有足够的财产可以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所以我们将把德勤列为索赔的重点,虽然德勤只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郑名伟称。

  之前几天,《上海证券报》报道称,一位和广东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的知名律师说:“这次起诉,正好符合了广东当地有关部门的思路。科龙的重组,是必须要继续进行的,而科龙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又是需要保护的,怎么办?如果股民起诉科龙,一下子在法律上把科龙打死了,谁敢来接盘搞重组?因此,直接告德勤,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

  4月3日,四位上海律师告诉《上海证券报》记者,科龙电器也该起诉德勤,要求德勤退回超过1300万元的审计费,并赔偿其他相关损失。

  因此,即使证监会的处罚结束,德勤面临的麻烦也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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