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5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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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 06: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因本年度支付以前年度的管理和咨询服务费1,358万元以及本年度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坏账核算方法等相关事项,相应调减了200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3,868,701.63元。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汽车车身有限公司因补缴以前年度的地方税费2,079,587.48元,相应调减了200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1,164,568.99元。 上述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对上年净资产的累计影响列示如下: 项目本年调整后上年审定数影响数 200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79,422,417.7584,297,710.59-4,875,292.84 2004年度净利润75,598,704.3475,824,386.87-225,682.53 2005年初未分配利润106,715,014.16111,748,284.78-5,033,270.62 2005年初盈余公积123,531,590.84125,688,706.82-2,157,115.98 2005年年初净资产458,756,829.86465,947,216.46-7,190,386.60 二、监事会、独立董事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05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存在利用会计差错更正处理进行利润调节的问题。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8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