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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锦化大股东以资抵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 05:45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吕强

  G锦化(000818)公告,4月5日,公司同控股股东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锦化集团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占用G锦化资金。截至2005年12月31日,锦化集团占用资金累计余额596,655,298.52元。

  另外,锦化集团还将以2006年12月31日前所得G锦化现金股利抵偿其占用的资金。

  本次以资抵债中,非现金资产为锦化集团持有的其全资子公司葫芦岛锦化动力热电有限公司98%股权。资料显示,热电公司住所为辽宁省葫芦岛市,注册资本为2.8亿元,经营范围为发电,工业蒸汽,交直流电等。经评估,截至2005年9月30日,热电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52,032.86万元,增值额4,417.85万元,增值率9.28%。

  公告介绍,截至2005年12月31日,锦化集团非经营性占用G锦化往来资金38,639.42万元;锦化集团全资子公司锦化氯乙烯公司占用G锦化资金15,257.88万元;锦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占用G锦化资金10,244.60万元;锦化集团非经营性占用热电公司资金57,682,298.52元。经对相互占用资金冲抵及

审计报告确认,锦化集团占用资金余额合计596,655,298.52元。

  公告称,资金占用原因主要是G锦化在原国有企业基础上,集中锦化集团的全部

化工生产装置上市,为确保G锦化化工生产正常运行、保证锦化集团职工队伍稳定,锦化集团长期在盈利能力差,现金流量不足的情况下经营;同时,因历史原因,锦化集团承担G锦化所在地的大量社会职能,但却无力承担相应费用,故造成一定量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它则为正常性经营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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