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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银行获批人民币利率互换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 02:11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记者 夏峰

  日前,18家中外资银行获得批准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

  根据中国货币网公布的名单,这18家银行包括中国银行、民生银行、日本三井住友银行、日本东京三菱、恒生银行、摩根大通银行、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日本瑞穗实业
银行、渣打银行上海分行及深圳分行、汇丰银行、荷兰银行、瑞士信贷银行和德国商业银行。

  此前,央行于今年2月宣布,已允许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最常见的利率互换是在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之间进行转换,投资者通过利率互换交易达到规避利率风险、进行资产负债管理的目的。

  某外资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目前不少取得资格的银行仍在与客户进行沟通,预计利率互换交易业务能够在两三个月后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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