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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商行今年起均须披露年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 05:44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申屠青南 北京报道

  今年起,城市商业银行全部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以年度报告形式对其经营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披露,并在银行网站和省级以上专业媒体择要刊登年度报告主要内容。

  中国银监会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已跨区域发展、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以及联合重组
的城市商业银行,应将信息披露作为展示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从以定性阐述和指标披露为主逐渐过渡到以定量模型分析与指标分析为主;已开展信息披露试点的城市商业银行要注意防止信息披露不充分性、被动性、滞后性、虚假性和不可操作性等不良倾向,提高银行的社会公信力。

  

银监会强调,要建立信息披露问责制,明确城市
商业银行
董事会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和责任;存在虚假披露、不按期披露或无充分理由回避披露等问题的城市商业银行应及时纠正,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应追究有关机构及当事人责任。

  2004年以来,已有70家城市商业银行分批开展了信息披露试点工作。银监会认为,通过公开信息披露,城市商业银行初步建立了市场约束机制,为其提高管理能力、加快风险处置、推进依法合规经营、增强自我约束意识、促进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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