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五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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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 05:01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l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10日 l除权除息日:2006年4月11日 l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 l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4月14日 l每10股转增3.2股 l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复牌当日)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06年3月24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和2006年3月31日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大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于2006年3月28日和2006年4月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现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派发现金红利 以现有股本391,264,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向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4元(税后)。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现有股本391,264,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2股。公司将增加股本125,204,796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总股本将增至516,469,784股。 3、发放年度:2005年度 4、发放范围:截至2006年4月10日下午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5、每股税前现金红利金额0.26元 6、对于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34元;对于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6元。 二、分红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10日 2、除权除息日:2006年4月11日 3、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4月14日 5、每10股转增3.2股 6、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复牌当日) 三、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别变动前(股)变动数(股)变动后(股) 非流通股份133,554,27842,737,369176,291,647 流通股份257,710,71082,467,427340,178,137 股份合计391,264,988125,204,796516,469,784 四、派发现金红利的方法 1、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非流通股股东凭法人证券帐户、企业营业执照(最新年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利收据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从2006年4月14日起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领取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本次转增股份将直接计入股东证券帐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 五、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四路8号伊利集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电话:0471-3350092 3、传真号码:0471-3601621 4、邮编:010080 六、备查文件 1、《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六年四月六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