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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 05:01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关联人预计总金额(万元)占同类交易的比例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购买原材料化工材料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公司10001338.7

  购买油料购买油料福建南平星光汽车运输公司700647.04

  接受劳务租赁土地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公司3201180782.82

  治安保卫110

  污泥、粉煤灰750

  消防福建南平星光物业有限公司407049

  水电劳务30

  废纸过段福建南平星光汽车运输公司6001100723.21

  产品运费500

  预计总金额40503540.77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金水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纸浆、纸和纸制品制造;造纸行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对外贸易,开展"三来一补"业务;工业生产资料、纸浆、纸、纸制品、石灰石、品兰、化工产品。

  住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七层

  (2)福建南平星光物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金水

  注册资本:122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电工器材,家用电器,电子设备,通讯设备维修、批发、零售,建筑材料批发、零售,房屋修缮,机动车停放,码头、岸线使用。

  住所:南平市滨江北路177号

  (3)福建南平星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赖大华

  注册资本:186万元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二级维修,汽车吊装,汽车、摩托车零件、百货用品,其它食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纸、纸浆,机电产品,小五金批发、零售,汽油、柴油、润滑油零售(只限加油站经营)。

  住所:南平市滨江北路177号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2)福建南平星光物业有限公司为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福建南平星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为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劳务,各关联方均能按合约提供劳务服务,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均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200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050万元。

  (1)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公司2180万元。

  (2)福建南平星光物业有限公司70万元。

  (3)福建南平星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8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执行。土地租金根据福建省土地管理局国土资(1997)024号文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评(1998)217号文批复的面积和土地总价计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与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所签定的土地使用租赁、治安保卫服务、消防服务、废纸过段、运输委托、代收水电汽劳务等合同,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的,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2007年将继续进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鉴于公司前身南平造纸厂资产重组和改制上市时,将未进入股份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辅助生产单位、后勤服务部门等剥离由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公司管理。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可以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效地避免了公司与关联方在机构、人员、职能上的重叠,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3、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以市场价为基础,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着积极的影响。

  4、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审议程序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提交公司三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鉴于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关联董事黄国英先生、唐福民先生、郑震先生回避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三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已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独立董事审查,独立董事郑学军先生、林雁先生、陈江良先生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的,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执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三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前认可意见书

  3、独立董事关于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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