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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 05:01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2006年4月5日,公司与北京新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新松公司")在北京市丰台高科技园区海鹰路航天海鹰大厦4号楼5层公司会议室签订《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公司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与新松公司合作开发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小亮马桥东路的中山大厦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为"中山大厦")的开发工作。

  本项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项投资事项已经公司于2006年4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北京新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65号西配楼二层A区,法定代表人为郦松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等。

  三、投资标的具体情况

  中山大厦,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小亮马桥东路,为地上31层地下2层,共两栋的公寓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76125.25平方米,其中公寓面积59380.53平方米。目前,该项目两栋楼已全部结构性封顶,二次结构(即楼内分户墙、维护墙等)已完成50%左右工程量,预计2006年12月单体完工。

  该项目现已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用[2004出]第10064号)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5规建字0197号),土地使用期限为70年(截止公告之日尚余63年)。预计该项目2006年4月中旬可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006年4月底前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开始进行房屋预售,5月初即可实现销售回款。

  该项目位于北京市的房地产开发热点地区,西侧紧靠交通干线三环路,东南与新使馆区毗邻,南向距CBD中心商务区仅数公里之遥,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同时,项目周边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遍布,交通便捷,各种配套设施完善。可以说该项目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丰厚的利润空间。

  目前,新松公司正透过控股子公司北京昊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该项目的开发工作,项目进展顺利。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2、支付方式:《合作开发协议》签署且合作开发事宜获得公司董事会通过之后1日内,公司将5000万元合作开发资金一次性直接支付到新松公司指定的帐户上。

  3、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且乙方5000万元合作开发资金支付到甲方指定帐户之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

  4、投资收益:公司应得的投资收益不少于年均收益率12%,按实际合作开发时间计算,即公司应得的投资收益为:

  公司应得收益=((5000万元*12%)/12)*合作开发期限(月)

  5、主要违约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6、合同的生效条件:《合作开发协议》经公司与新松公司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7、合同的生效时间:2006年4月5日

  五、公司投资及应得收益的保证

  1、依据双方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第四条第2款第(2)项的约定,前述我公司应得投资收益的的数额不因中山大厦的开发状况或其他任何因素进行调整,即:如因中山大厦的开发状况或其他因素导致合作期限内中山大厦的收益不足以支付我公司应得的投资收益的,新松公司有义务以其自有资金补足不足的部分。

  2、依据双方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第四条第4款的约定,如新松公司未能按约定返还我公司的5000万元投资并支付投资收益的,新松公司应向我公司提供适当的抵押物作为对我公司权益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新松公司在昊岳公司持有的股权、新松公司以其他形式持有的房产等实物。

  3、依据双方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第二条第2款第(1)项第③小项的约定,我公司有权派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据此,我公司将派出专职人员参与中山大厦的开发工作,严格监督公司合作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4、公司经研究认为,前述条款的约定是对新松公司合法、有效的约束,如新松公司违约,公司可以依据相关条款行使诉权,有效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如前所述,该项目各方面的条件均十分优越,发展状况良好,故公司投资及收益的安全性能够得到可靠的保证。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在完成了控股股东变更和一系列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公司已经确立了新的发展目标,即成长成为国内领先的一流特定区域综合开发商,在经营好现有的土地一级开发业务的同时,积极涉足房地产二级业务。而与新松公司合作进行该项目的开发工作,可以使公司迈出进军房地产二级开发市场的第一步,积累更多的经验,为下一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该项目的地理环境优越,发展前景光明,对该项目的投资能够为公司创造丰厚的利润。

  该项目面临的风险主要是房地产市场的行业及价格风险。但公司经认真研究后认为,目前北京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状况良好,价格稳中有升,且这一局面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还将延续下去;同时,该项目本身具有诸多的积极条件,因此前述风险可以得到有效的避免。

  七、本项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与新松公司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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