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城通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 05:01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股份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5股股份。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10日 3.复牌日:2006年4月12日,当日公司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 4.自2006年4月12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洪城股份"变更为"G洪城",股票代码"600566"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湖北洪城通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839名股东参加投票。其中,同意票73,566,149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反对票1,483,678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弃权票12,30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837名股东参加投票。其中,同意票11,276,149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9%;反对票1,483,678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2%;弃权票12,30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和实施内容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利益平衡安排向流通股股东支付,支付完成后,公司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根据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获送3.5股股份。 2.非流通股股东主要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荆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荆州市洪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均做出了法定最低承诺,将忠实履行法定承诺义务。除法定最低承诺外,荆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对于尚未明确股改意向的现有非流通股股东湖北永盛石棉橡胶有限公司,荆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诺先行代为垫付对价,并保留日后追偿代为垫付的对价股份及其派生的任何增值部分的权利。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荆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同意,同时取得荆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同意函,并由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的股东名称执行对价前执行数量执行对价后 持股数量比例持股数量比例 荆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9,160,15618.02%-4,740,05914,420,09713.56% 荆州市洪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29,570,00027.82%-7,308,50022,261,50020.94% 中国民生银行武汉水果湖支行13,559,84412.76%-3,351,44110,208,4039.60% 湖北永盛石棉橡胶有限公司18,0000.02%018,0000.02% 合计62,308,00058.61%-15,400,00046,908,00044.12% 三.股权登记日和对价股份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10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4月12日,当日公司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4月12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洪城股份"变更为"G洪城",股票代码"600566"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改革前改革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62,308,00058.61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46,908,00044.12 国家股32,720,00030.78国家持股14,420,09713.56 国有法人股00国有法人持股00 社会法人股29,588,00027.83社会法人持股32,487,90330.56 募集法人股00 境外法人持股00境外法人持股00 二.流通股份合计44,000,00041.39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59,400,00055.88 A股44,000,00041.39A股59,400,00055.88 B股00B股00 H股及其它00H股及其它00 三.股份总数106,308,000100.00三.股份总数106,308,000100.00 备注: 七.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股东名称限售股份数量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承诺的限售条件 荆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4,420,0972007年4月12日注1 荆州市洪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22,261,5002007年4月12日注1 中国民生银行武汉水果湖支行10,208,4032007年4月12日注1 湖北永盛石棉橡胶有限公司18,0002007年4月12日注2 注1:持有的洪城股份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注2:持有的洪城股份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该部分对价安排由荆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为垫付。 八.其他事项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红门路3号 电话:0716-8211939,8221198 传真:0716-8221198 联系人:王速建、王震宇 十.备查文件 1.湖北洪城通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洪城通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洪城通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7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