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龙小股东起诉德勤未被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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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 04:48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前日下午,代理科龙小股东起诉德勤的律师涂勇告诉记者,在去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的路上,他接到了立案庭沈(音)法官的电话,告知起诉德勤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9月21日出台的司法解释。
涂勇表示,前天他从南京赶到上海,就是想去法院拿到书面答复(无论是受理还是不受理),以决定他下一步的起诉思路。但沈法官在电话中告诉他不要去法院了,相关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会邮寄给他。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认为,起诉德勤涉及证券民事赔偿,所以依据上述司法解释不予受理。 对此,涂勇持不同的意见。涂勇认为,科龙小股东起诉德勤依据的是注册会计师法和新证券法,既然法律赋予了股东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法院就应该充分考虑。简单以法律效力较低的司法解释作为不予受理的理由有些牵强。 据《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