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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基金业自律又添新举措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 10:44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06年3月25日,北京地区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联席会议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和北京证监局有关领导、北京地区11家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出席了会议,重庆、天津地区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列席了会议。会议一致通过了《北京地区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联席会议公约》,并推举长盛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叶金松为联席会议主席,北京证券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李民文兼任联席会议秘书长。

  联席会议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北京证监局的指导下成立,是一个由公司主要经营地在北京的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平等参与的行业自律组织,旨在共同研讨和解决北京地区基金管理公司在监察稽核、合规控制等业务领域的问题,加强北京地区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的行业自律并提高监察稽核工作水平,实现与监管部门的良性互动,推动北京地区基金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联席会议设立秘书处,由北京证券业协会承担秘书处相关工作,既发挥了北京证券业协会服务于会员的作用,又减轻了督察长筹办会议的繁琐工作,是督察长联席会与地方行业自律组织相互促进的一个创举。

  基金部有关负责人对联席会议的成立表示祝贺,同时指出,随着基金监管权限下放给派出机构,加大了派出机构对基金公司监管力度,完善督察长制度是完善基金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督察长职责的落实与完善,是确保基金公司各项制度持续得以贯彻落实的关键所在。督察长联席会是增进督察长之间交流、提高执业能力的一个平台,希望大家充分利用这一平台,为完善督察长制度献计献策,成为监管部门的眼睛,实现监管延伸。北京证监局张新文局长对督察长制度及督察长定位进行了详细分析,对督察长的素质和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要求联席会议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反映与解决问题,希望联席会议研究督察长制度存在的问题,加强沟通交流,并制订北京地区督察长工作职责指引,加强业务培训,与监管部门保持及时必要的沟通,在行业自律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联席会议还邀请了对基金行业有着丰富经验的律师和会计师进行了关于督察长职责的法律培训和基金行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的专题研讨,各督察长就基金管理公司合规控制和督察长工作职责相关问题展开了积极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北京

证券业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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