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广夏案打破僵局 投资者的无奈选择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 06:14 中国证券报 | |||||||||
作为我国证券市场股改与证券民事赔偿相结合的第一案,银广夏(资讯 行情 论坛)与其原告的谈判结果一直备受市场关注。 4月2日,历时近一个月的谈判终于打破僵局,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代表2位上海投资者“无奈”地同意调解协议。
宋一欣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一个非常无奈且被迫接受的选择,是一着以现在确定的折股抵债率与未来不确定的股价走势相互博弈的险棋,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结果。代理股民诉大庆联谊(资讯 行情 论坛)案的宣伟华律师也深有感触:虽然这个结果和投资者心理赔偿预期有较大差距,但中国民事赔偿进程中诸多不为人知的障碍与艰辛,注定了原告对赔偿结果的无奈。 虽然新《证券法》中关于民事赔偿的规定,为投资者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违法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受损投资者要真正获得合理赔偿尚任重道远。现实的情况是,在银广夏案例中,解决民事诉讼的道路还很长。 为了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投资者保护制度的建立刻不容缓。除了探索更多行之有效的解决途径外,还应通过制度建设和切实履行现有法规,加大对制造虚假信息、恶意操纵股价和从事内幕交易等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违规的成本。这是银广夏证券民事赔偿案给我们的又一启示。 一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