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国资委退出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 06:14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实习记者 林喆 新湖创业(600840)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4月3日与公司原第五大股东绍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宁波嘉源受让绍兴市国资委所持有的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7,183,614股。公告介绍,绍兴市国资委出让所持有的新湖创业的股权给宁波嘉源,是为了更好地推进股权分置改革。
股份转让结束后,宁波嘉源持有公司法人股71,004,507股,占新湖创业总股本的50.81%,仍为第一大股东,绍兴市国资委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资料显示,此前宁波嘉源分别从杭州财开投资集团公司和温州三瑞投资有限公司那里收购新湖创业国有法人股15,000,000股和社会法人股8,287,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3%和5.93%,收购金额分别为4725万元和1823.26万元。 宁波嘉源的第一大股东为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990万股股权,占总股本的99%。据新湖创业2005年度年报,浙江新湖集团持有新湖创业7.14%的股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