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企业重估价值有望提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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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 06:14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熊永红 国海证券研究总监朱宝和博士日前在“水电行业及广西优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研讨会”上提出,《可再生能源法》充分肯定了水电在可再生能源中的地位,在“十一五”规划强调科学发展观、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以及循环经济的政策背景下,水电行业将得到国家政策进一步支持。
朱宝和认为,水电不仅是可再生一次清洁能源,水电企业也是资源垄断类企业。水电所使用的水资源具有很强的物质稀缺性和不可复制性,水电企业所拥有的水电开发权具有天然的排他性,从而形成水电企业特有的竞争优势。在全流通和人民币升值的背景下,水电企业重估价值将有望提升,特别是早期建设的水电厂具有较高的重置成本,水电价值重估将有巨大的增值空间。 他分析,影响火电经营业绩的因素不会影响水电,反而水电将成为煤电联动的最大受益者。根据发改委《关于建立煤电联动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内容,燃煤电厂上网电价调整时,水电企业上网电价可适当调整。由于水电企业成本不受煤价影响,因此上网电价的提高将为水电企业带来直接的利润。即使二次煤电联动水电价格不上调,火电价格上调也为以后水电价格上调创造了条件。 他建议投资者配置水电类资产,2006年可看桂冠电力,2007年可看长江电力,2008年可看黔源电力,这三家上市公司的装机容量将在上述三年内分别出现转折性增长,今年桂冠电力业绩增长100%不容置疑。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