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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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 03:1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九川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收购方,以下简称"上海九川")于2006
该通知中有一项要求是提供商务部关于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批准文件。 因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外资委",需外资委转报商务部)需上海九川和本公司提供报批的材料中要求公司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对本次股权转让的事项,但根据本公司章程,召开董事会需要提前10日通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要提前30日公告(已公告在2006年4月7日召开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股权转让事项,详情见2006年3月7日出版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本公司2006-008号公告)。 综上所述,上海九川和本公司无法在30个工作日内拿到商务部关于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批准文件;除此以外,证监会要求提供的其他补正材料都已准备完毕。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4月5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