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有关情况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 03:1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报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巴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河公司")
2004年巴河公司按33%计提了企业所得税262,924.09元,2005年根据四川省国税局批复,巴河公司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2004年所得税费用262,924.09元,调增2004年盈余公积52,584.80元,调增2004年末未分配利润210,339.29元。同时,对2005年初会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根据巴河公司的调整,按本公司享有巴河公司80%的股权比例计算,上述调整事项,调减本公司200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上年所得税费用262,924.09元,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210,339.29元,调增少数股东损益和少数股东权益52,584.80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会计差错是由于有关部门批文时间差异引起,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有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该项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后对2004年度利润情况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6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