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龙股东诉德勤案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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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 00:45 四川金融投资报 | |||||||||
本报讯昨日,上海市黄浦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科龙流通股股东诉德勤一案。 据科龙股东的代理律师涂勇介绍,法院认为,此案系涉及证券的民事赔偿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虚假陈述的证券民事纠纷的通知》和《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不应受理。涂勇说,最高院的两个司法解释是依据旧《证券法》制定的,应根据新《证券法》来裁量科龙股东起诉德勤一案。他表示,将在收
科龙股东诉德勤一案已炒得沸沸扬扬, 有律师认为,对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基层法院一般会在请求上级法院后作出决定,因此,科龙股东上诉仍有被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驳回的可能。(全景)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