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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股份就股改放案回应投资者质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 05:33 中国证券报

丝绸股份就股改放案回应投资者质疑

  本报记者 杨丽

  丝绸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000301)近日推出了股改启动以来的首个“现金差价补偿”方案。该方案是继认购权证、认沽权证、资产重组等方式之后,股改方式的又一创新,因此受到投资者的高度关注,也引发一些投资者的质疑。丝绸股份及其股改保荐机构光大证券昨日对此作出回应。

  丝绸股份3月29日公布的股改方案为:控股股东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股改实施后12个月内的最后30个交易日,如果公司

股票加权平均价格低于3.4元/股时,吴江丝绸集团将以现金方式向流通股东支付现金差价,每股最高补差限额为1.7元。此外,该公司还作出了追送对价的安排。

  部分投资者质疑,该“现金差价补偿”方案是为丝绸股份的转股服务。因为 2002年丝绸股份发行了总价值为8亿元的可转债,转股价为3元,3.40元的补偿标准可刺激债券持有人转股。对此,公司表示,可转债持有人也是潜在的流通股股东,因此非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和债券持有人是利益共同体,公司健康发展是三方共同利益所在。丝绸股份2002年发行可转债投资的项目,现在正好是由投资期转入收益期的关键时期,如果要全额偿付8亿元的可转债,对丝绸股份会造成很大的现金流压力,导致正在走出低谷处于上升阶段的公司面临沉重的打击,这是于任何一个利益方都是不利的,因此,促进债转股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对于有投资者认为的“此方案投机取巧,大股东可能不支付对价”的问题,光大

证券保荐人黄文强指出,无论是传统的对价方式,还是所谓的创新方式,其核心都是为了保证流通股股东持股总市值在股改前后不受损失。支付送股对价,流通股股东得到有风险的或有收益;采用补偿差价方式对价,流通股股东得到的是稳定的收益,回避了市场扩容带来的市值损失风险,更加简单实在。而且,从理论上说,丝绸股份停牌前30日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为3.05元,承诺全流通后股价不低于3.05元就已经保证了流通股股东利益不受损,而现在控股股东将补偿标准提升到3.40元,实质上是提升了现有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总市值。

  此外,大股东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改方案后就开始支付对价,从那时起直至一年后行权,大股东独力承担全流通扩容压力、债转股扩容压力、公司未来经营风险和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与此同时,公司还有追加对价安排的承诺,更是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对广大流通股东的利益提供了有力的保证。据了解,丝绸股份主要从事高档真丝绸织造、特种纺丝生产等,是集产业科技贸易为一体的现代企业。公司真丝绸生产量占江苏省的48%,占全国的15.54%,特种纺丝生产量也在全国占有较高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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