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股改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 03:1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发布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4月17日上午11: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4月13日、14日、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7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十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06年4月11日发布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年4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等。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公司股票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日起至改革规定的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2)若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得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票将于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日的次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的事项为:《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具体可见2006年3月23日和2006年4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告以及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方案及修订方案。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该议案需要类别表决通过,且该方案的实施属于关联交易,因此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故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同时经参加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操作程序详见附件二。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具体程序详见刊登在2006年3月2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七项内容。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委托董事会投票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谨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股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查询和沟通渠道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李刚李新莲 热线电话:0993-2623118传真:0993-2623163 电子信箱:stock@163.net公司网站:http://www.xj-tianye.com 五、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或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字样。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邮编:832000电话:0993-2623118传真:0993-2623163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李刚李新莲 3、登记时间 2006年4月11日、4月12日每日的10:30-12:30、15:30-17:30。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二。 七、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截止2006年4月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4月8日至4月12日每日10:30-12:30、15:30-17:3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3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八、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为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五日 附件一:(注:本表复印件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事项: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审议事项赞成反对弃权 1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委托期限: 注:1、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附件二: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投票代码沪市挂牌股票简称表决议案数量说明 738075天业投票1A股 2、表决议案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1元代表议案一,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的申报价格 新疆天业1新疆天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1元 3、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 反对2 弃权3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新疆天业"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沪市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075买入1元1股 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成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沪市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075买入1元2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