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0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 03:1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06年4月16日召开2005年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通知(证监发[2006]21号)和《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38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公司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4月2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公司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上述临时议案的程序及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提案补充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调整后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为: 1.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暨200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4.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修改阳煤集团与公司签署的《委托经营合同》的议案; 6、审议阳煤集团与公司续签的《设备租赁合同》的议案; 7、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 其他有关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四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