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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05年度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 03:1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公司按照第一大股东常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总公司的提议,在2005年年度股东
大会上增加了《关于重新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2006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故原《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取消。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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