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 03:1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329号),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4月4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