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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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 03:1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6年4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董事会,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5名,
(1)同意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上海汇丽集团二厂有限公司向银行续借210万元贷款担保,借款期限一年,并就上述贷款担保事宜与贷款银行签定相关的协议和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 此笔贷款将由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上海汇丽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共同担保。 本次担保数量:贰佰壹拾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为自贷款到期起之日起二年 担保范围: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15名董事全部同意。 (2)同意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汇丽地板制品有限公司(公司持股75%)将到期的900万元贷款(2005.6.7--2006.6.6)、600万元贷款(2005.11.21--2006.11.20)、400万元贷款(2005.12.6--2006.12.5)担保,借款期限一年,并就上述贷款担保事宜与贷款银行签定相关的协议和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 15名董事全部同意。 (3)同意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汇丽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5%)将到期的350万元贷款(2005.10.14--2006.10.13)担保,借款期限一年,并就上述贷款担保事宜与贷款银行签定相关的协议和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 由于上海汇丽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规定,此笔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15名董事全部同意。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借款单位对以上担保提供反担保。 (3)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司公告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担保外无其他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担保额为37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0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28%,控股子公司除防水材料公司与本公司共同为汇丽二厂担保外无其他任何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四月五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