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社会公众股份(A股)回购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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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 04:2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51号《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为简化股改方案设计,公司拟将股份回购工作安排在股改之后进行。同时,为保证股份回购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已将回购有效期延长三个月至2006年9月21日(详见2006年3月25日本公司公告),待股东大会批准并报请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即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四月四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