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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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 04:2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06年3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会议于2006年4月3日上午10:00时在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1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张家林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108,75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79%(无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办公楼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买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大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共五层写字楼。 其中公司购买15层01-11、21、22号房;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购买9、10、11、12层01-11、21、22号房(详见公司2005年9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之关联交易公告)。 现经董事会研究,提请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调整该购房方案为:公司购买9、10、15层01-11、21、22号房,建筑面积为6,364.02m2;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购买11、12层01-11、21、22号房,建筑面积为4,242.68m2。单价仍为人民币11,000元/平米2。 本议案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08,750,000股股份。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08,750,000股,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将闲置募股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前次募股资金中尚余研发基金人民币3,102万元未投入使用。由于公司生产及经营规模扩大且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大恒科技大厦"要占用约3,500万元自有资金,流动资金有一定缺口,公司董事会决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将该项募股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议案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08,750,000股股份。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08,750,000股,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信用证额度;进口押汇额度及第三方贸易融资额度。 (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北京朝外大街支行申请的外贸融资额度400万美元提供信用担保。 本议案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08,750,000股股份。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08,750,000股,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北京市天沐律师事务所律师昌孝润先生到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出席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3、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二??六年四月四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