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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 04:2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06年3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会议于2006年4月1日上午9时在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8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唯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人,代表股份135063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32.48%。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分项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通过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公司以200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15,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进行2005年度利润分配,本年度共分配股利20,79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0,2319,759.19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17,521,245.95元,公司本次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2006年年度薪酬议案。

  (六)通过了2006年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05年度述职报告。

  (八)通过了关于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九)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授权董事会进行实施的议案。

  (十)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为所属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最高担保余额15000万元。

  2、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最高担保余额8000万元。

  3、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余额1500万元。

  4、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最高担保余额1500万元。

  5、江苏吴中服装有限公司,最高担保余额17500万元。

  6、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最高担保余额13000万元。

  7、绍兴市茂龙吴中羽绒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最高担保余额20000万元。

  8、苏州兴瑞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最高担保余额2000万元。

  (十一)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赵唯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姚建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夏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阎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罗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钟慎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7、选举沈?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8、选举金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9、选举刘兆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选举汤谷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选举王锦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选举姜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了累积投票制。

  (十二)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陈雁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陆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选举吴玉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监事与公司职代会选举的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朱天骥先生、陆海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以上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均全票同意。具体如下:135063550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张圣怀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2005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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