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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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 04:2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5年4月28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三九企业集团与鼎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现接相关通知,中国证监会已对上述股权转让出具了无异议函。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三九企业集团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票,鼎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29.5%的股份,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性质为非国有法人股。 特此公告。 上海三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3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