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五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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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 04:2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上海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二○○五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4月3日下午2:00在上海云峰剧院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共352人,代表股份660,042,33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963,240,198股的68.523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薛沛建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经会议审议,采用书面投票并逐项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参会全体股东660,042,331659,550,200146,744345,38799.9254% 2、《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参会全体股东660,042,331659,504,94880,553456,83099.9186% 3、《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参会全体股东660,042,331659,427,006114,890500,43599.9068% 4、《公司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参会全体股东660,042,331659,446,15985,690510,48299.9097% 5、《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参会全体股东660,042,331659,655,17667,542319,61399.9413% 6、《关于公司发行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的提案》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参会全体股东660,042,331659,498,49091,271452,57099.9176% 7、《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参会全体股东660,042,331658,261,0791,398,242383,01099.7301%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参会全体股东660,042,331659,534,105133,685374,54199.9230%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杜晓堂律师、梁立新律师见证。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表没有提出新的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四月四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