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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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 04:2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6年4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以中国会计标准计算的本年净利润为基础提取两金基数,即: 提取税后利润的10%为法定盈余公积金,数额为人民币30,229,948.38元;提取税后利润的10%为法定公益金,数额为人民币30,229,948.38元; 2、以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可供分配利润作为分配基数,2005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该分配基数减去提取两金之差,加上年初余额,即人民币416,229,958.35元。按照公司最新股本计算,董事会建议2005年度每股派发股利现金人民币0.16元(含税)。 三、审议通过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6年度境内审计师和聘任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6年度国际审计师,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须经公司2005年度股东年会审议批准,股东年会召开通知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4月3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