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 > 正文
 

[产业短讯] 矿产资源税拟改为以储量计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 02:27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记者 阮晓琴

  针对全国煤炭资源回采率低的问题,国家安全生产总局副局长王显政昨天在"2006中国国际煤炭会议"上表示,今后国家将加快矿产资源税改革,实行以储量计征。

  据透露,全国煤炭资源回采率平均仅为40%,一些小煤矿约为10%~15%。现有矿产资
源税以销量计征。王显政透露,为提高资源回收率,今后要加快改革矿产资源税,尽快实行以储量为基础,与回采率挂钩的资源税费征收办法,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研究制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煤层的回收率标准,建立严格的资源回收监管制度,对破坏性开采、严重浪费的,要依法处罚。另外,加强煤炭开发规划,对主焦煤、优质无烟煤等稀缺煤种,实行有计划、保护性开采。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