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再对中国彩电征收反倾销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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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 09:34 中国证券报 | |||||||||
欧盟3月31日发表官方公报,称由于中国彩电企业拒绝遵守2002年达成的相关承诺,欧盟将从即日起对中国7家彩电企业恢复征收44.6%的反倾销税。 欧盟在这份官方公报中表示,中国彩电厂家康佳集团去年拒绝接受欧盟方面有关现场调查的要求,因而违反了2002年的协议。欧盟为此决定废除2002年协议,恢复征收反倾销税。(田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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