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理性和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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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 10:54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受28名原告委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的沈春林律师3月30日来银川,就民事赔偿问题与银广夏正式达成和解协议,此次和解涉及的诉讼标的为180余万元。 沈春林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次可谓是一次破冰之行,虽然也有压力,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原告和银广夏方面达成和解协议应该是最理性的选择。
沈春林说,原告之所以愿意接受银广夏非流通股股东提出的和解条件,主要是考虑到再继续诉讼下去的成本问题。自2002年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银广夏民事赔偿案以来,到现在已经有5年了,这期间原告已经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再这样拖下去,还将耗费更多的诉讼费和费用,可以说部分原告已经得不偿失了。而且虽然官司肯定能赢,但赢了之后又面临着执行难的问题,按目前银广夏账面情况来看,能拿到钱的可能性实在太小了。 沈春林坦承,目前每10元获得2.2股的赔偿方案的确太低了,而且大多数股民还是希望以现金补偿,但事实上,目前接受以股抵债的和解方案可能会更切实可行。他说,银广夏目前涉案总标的约1.806亿元,涉及投资者共计800余人,想真金白银拿回钱肯定是不可能的,如果通过和解能让银广夏情况好转、股票升值,大家都将受益,否则连这点受益的可能性都没有了。 □王莎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