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创新原老总再度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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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 08:06 东方早报 | |||||||||
责任编辑 刘俊 新华社合肥3月31日专电 3月31日上午,科大创新原总经理陆晓明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察院此次指控其在科大创新任董事兼总经理期间,涉嫌受贿由220万人民币兑换的美元和港币。
陆晓明在2004年12月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一年徒刑后,于2005年9月19日再次被刑拘。 从检察院的指控书中可以看出,陆晓明再次成为被告与上次成为被告还是同一件事,即违反公司规定,在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授权情况下,擅自为广东中粤企业有限公司2000万元贷款提供为期一年的质押担保,使公司蒙受巨大损失。不过,当时未有查清陆晓明还有受贿情节,故此次又另行提起公诉。 检察院指控:经人介绍,陆晓明认识了深圳德诚安公司实际负责人卞亦文(另案处理)、上海华工赛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诚良(另案处理)。三方洽谈了关于委托理财和操纵科大创新股票事宜。陆晓明得到承诺:在科大创新出资委托理财的情况下,除公司可得到10%左右的投资收益款外,陆个人还可“按行规得到3%至5%的好处费”。但“人算不如天算”,2003年,股市暴跌,而科大创新此时还有5000万元的资金在股市上“委托理财”,为了能追回资金,陆晓明将所受贿的美元和港币如数退还给卞亦文。但面对一路走低的股市,谁都无回天之术,陆晓明之事败露。 陆晓明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他认为这不是“委托理财”,而是当时经过董事会和董事长同意与他人合伙“坐庄”的秘密计划,是商业行为,当时收“庄家”的钱只是想与他们拉近关系,并不想占有,后来是自己主动退钱的。截至发稿时,该案还在庭审之中。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