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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 05:2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以下简称"华东所")就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达成相关协议以及进行相关产品的供销活动。公司拟于2006年租用华东所综合科研楼(位于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溪路机加厂房和印制板厂房用于生产和办公,并委托华东所物业中心对公司工业厂房和办公场所实行物业管理。公司拟向华东所销售印制板等雷达配套产品、微波组件以及为华东所新区实施网络布线、监控等系统集成,拟向华东所采购外协加工件、原材料和元器件以及技术协作、检验试验等。

  因为上述交易的交易方为华东所,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所以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06年3月30日召开的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参加表决的8名董事一致通过了本议案(吴曼青先生和夏传浩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3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华东所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合肥市淠河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吴曼青

  注册资金:7,418万元

  经营范围:雷达、电子系统、技术防范工程、电子产品技术服务,机械加工,百货、五金交电、家具、木模、建筑材料销售;印刷;住宿、餐饮、货物运输、物业管理与服务、房屋租赁;几何量测试、无线电测试、环境实验;电镀及服务。

  关联关系情况:华东所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8.11%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租用华东所综合科研楼用于生产和办公,位于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樟大道199号,建筑面积6703平方米,华电大厦食堂用于员工就餐,位于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智路41号,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机加厂房一至三层建筑面积3010.5平方米、印制板厂建筑面积2095.4平方米,均位于合肥市清溪路。

  公司拟委托华东所物业中心对公司工业厂房和办公场所实施环卫、保安和公用绿地养护等管理等。华东所综合科研楼6703平方米,位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樟大道199号,华电大厦4549平方米,位于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智路41号,合肥市清溪路厂房3024平方米和印制板厂2095平方米。

  2006年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华东所销售印制板等雷达配套产品、微波组件以及为华东所新区实施网络布线、监控等系统集成,拟向华东所采购外协加工件、原材料和元器件以及技术协作、检验试验等。上述交易由于是框架性的,准确的型号和交易金额,在每单购销合同中规定,公司将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拟租用的华东所综合科研楼建筑面积6703平方米,参照合肥市同类房屋的租赁价格,双方商定该出租房屋月租金为14元/平方米;华电大厦食堂为200平方米,参照合肥市同类房屋的租赁价格,双方商定该出租房屋月租金为10元/平方米;机加厂房一至三层建筑面积3010.5平方米、参照合肥市同类房屋的租赁价格,双方商定该出租房屋月租金为10元/平方米;印制板厂建筑面积2095.4平方米,参照合肥市同类房屋的租赁价格,双方商定该出租房屋月租金为8.5元/平方米。另外临时用华东所综合科研楼会议室及其会议服务费每月3500元。租赁期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房屋租金共计1,767,094.8元。

  公司拟委托华东所物业中心对工业厂房和办公场所实行物业管理,华东所综合科研楼6703平方米,参照市场价确定,物业费收取标准为3元/平方米(月);清溪路机加厂房和印制板厂5119平方米,参照市场价确定,物业费收取标准为2元/平方米(月);华电大厦4549平方米,参照市场价确定,物业费收取标准为2元/平方米(月),委托管理期限为一年,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全年收费共计473,348元。

  公司拟与华东所发生的日常性交易,主要涉及以下三种交易:

  (1)公司向华东所出售印制板等雷达配套产品、微波组件和为38所新区网络布线、监控等系统集成等。此类价格以市场价格或公司向合同外第三方出售同类产品的价格确定,在没有上述价格参照时,以公司前几年销售同种产品的价格或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

  (2)公司向华东所购买外协加工件。此类价格按成本加成法或第三方可比价。

  (3)公司向华东所购买原材料。此类价格按市场价确定。

  上述交易为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持续关联交易,全年累计发生金额预计为:公司向华东所销售印制板等雷达配套产品、微波组件以及38所新区网络布线、监控等系统集成约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向华东所预计采购外协加工件、原材料和元器件以及技术协作、检验试验等约人民币1000万元。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安进先生、李晓玲女士、王亚林先生在公司二届六次董事会召开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同意将此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二届十一次董事会于2006年3月30日召开,3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均投赞成票,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平合理,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二届七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房屋租赁合同》

  5、《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6、《产品购销协议》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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