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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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 04:3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税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 ●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6日 ●除息日:2006年4月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4月13日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6年3月20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6年3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以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26,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投资基金及内部职工股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每10股派现金0.9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6日 2、除息日:2006年4月7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4月1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6年4月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G华发"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有限售条件及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未确认的内部职工股股东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凤凰北路证券营业部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456-8131632传真:0756-8883298 联系人:阮宏洲张俊新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05年度报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3月3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