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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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 04:3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本公司与福建元洪房地产有限公司洽谈经营其所开发的商业房产事项公告如下: 近日本公司与福建元洪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框架协议书》,拟由本公司全
元洪广场地处福州市台江区商业中心,南靠江滨大道、北临步行街、东接元洪锦江、西面为五一路。本公司承租经营元洪广场将在稳健经营原则下,把元洪广场打造成一座现代气息浓郁、引领消费时尚的购物中心,一座集购物、休闲、娱乐、餐饮于一身福州最大的综合性商城,一座代表了福州本土文化特点福州人自己的ShoppingMall。 本公司将根据该项目洽谈进展情况及时做好相应信息披露工作。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3月3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