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预计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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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 04:1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按照《上海交易所上市规则》和《2005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的要求,公司对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2006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关联人预计总金额(万元)预计占总购货额的比例2005年的总金额(万元) 货物采购原材料上海天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4100010.25%23935.58 原料上海氯碱创业有限公司23000.58%1897.31 蒸汽上海吴泾化工有限公司10000.25%1278.13 销售产品产品上海天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65002.32%12997.23 产品上海氯碱创业有限公司60002.14%6056.15 产品上海天原集团胜德塑料有限公司7800.28%597.59 氢气上海三爱富新材料有限公司30001.07%3001.63 接受劳务后勤服务上海氯碱创业有限公司16690.60%1989.50 接受代理进出口委托代理上海天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5000.18%661.92 合计627499.23%50714.0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上海天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2000年12月20日,法定代表人:何刚,注册资本:1552万元,经营范围:经营及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母公司上海天原(集团)有限公司相对控股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上海天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形成坏账风险的可能性较小。 2、上海氯碱创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1993年4月7日,法定代表人:王锦淮,注册资本:3350万元,经营范围:投资经营、投资管理及咨询,化工、橡塑原料领域内的科技咨询服务。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母公司上海天原(集团)有限公司的附属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上海氯碱创业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形成坏账风险的可能性较小。 3、上海天原集团胜德塑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1998年2月日,法定代表人:袁茂全,注册资本:4238万元,经营范围:塑料制品生产和经营。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母公司上海天原(集团)有限公司的附属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上海天原集团胜德塑料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一般,能够履行合同义务,但存在一定的坏账风险。 4、上海三爱富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1992年9月9日,法定代表人:周云鹤,注册资本:24282万元,主营业务:主营有机氟材料及其制品和其他化工新材料的开发生产和经营,并从事与上述产品相关的外贸自营业务。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的附属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上海三爱富新材料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形成坏账风险的可能性较小。 5、上海吴泾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1993年7月21日,法定代表人:胡永康,注册资本:122822万元,主营业务:化肥、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工技术咨询,氨基合成材料,机械,电气,仪表加工,汽车货运,化学试剂,化工建材,食用二氧化碳,食用化学品,宾馆,煤炭,醋酸酐。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的附属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上海吴泾化工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形成坏账风险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与上海天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是本公司进口原材料采购的需要,是公司因非核心业务的剥离所产生的委托代理销售业务活动的需要。 2、与上海氯碱创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是本公司因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所产生的支付后勤服务劳务费的需要。 3、与上海天原集团胜德塑料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是本公司因销售产品的经常性经营活动需要。 4、与上海三爱富新材料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是本公司因销售产品的经常性经营活动需要。 5、与上海吴泾化工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是本公司因购买原材料的经常性经营活动需要。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定价政策:本着市场化的原则,按照有利于本公司"主副分离、做强主业"的战略实施,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 2、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以上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提升运营水平,争得生存空间;优化资源利用,致力结构调整;融入华谊战略,迎来发展空间"的战略实施,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2、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审议程序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需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需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具体实施时,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 以上一揽子日常关联交易在每笔具体实施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王强先生、副董事长张瑞岳先生、总经理李军先生、财务总监常清先生四人联签。 以上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