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要求大股东占款要上资金占用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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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 03:37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记者 黄金滔 深圳消息 深交所在强化承诺监管、力促清欠解保方面又出新办法。日前,深交所在其网站“诚信档案”栏目中开设上市公司“股改承诺”、“股改时间”和“资金占用”三个专栏,定期公布已股改公司股改承诺事项、未股改公司股改承诺时间表和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及清欠进展等有关情况。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清欠工作是今年证券监管工作的重点。此次设立“资金占用”专栏,将公布已披露2005年年度报告的上市公司中存在的资金占用情况,包括公司名单、占用资金总额、占用情况说明和清欠安排等。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