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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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 05:57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燕军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44941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4%;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大会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一项议案。 二、提案审议情况 同意4494104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200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证监会计字〔2003〕13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的通知》,为了维护证券期货相关机构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提高其经审计财务资料的质量,要求定期轮换签字注册会计师。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为我公司连续提供5年审计服务,经协商,一方面本着从严管理的要求;另一方面,应大股东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为减少重复审计的工作量和节省成本,公司已与岳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将不再聘请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三、律师见证情况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渲丛先生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