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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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 05:3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科技"或"公司&quo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4月1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4月6日、7日、10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30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学术楼六楼八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董事会征集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东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3月29日及4月3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30日(如遇停牌或休市,以该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会议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与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不必是公司股东)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为:《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有关议案的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期公告的《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摘要。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需要类别表决通过,即除须经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2。 公司董事会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并代表委托之股东,在本次会议上行使投票表决权。具体程序见公司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上述三种方式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谨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则表决结果对未参与本次会议投票表决或虽参与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仍然有效。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6年4月4日-5日8:00-17:00时。 2、登记手续: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股东代表持股票账户卡、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明书;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市麓山南路966号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410012 联系人:李淼赵沁园 电话:0731-86573828657300 传真:0731-8711158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的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2。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2006年3月30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3月31日-2006年4月9日(正常工作日的8:00-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董事会将采用在指定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进行。 4、征集程序和步骤: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3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1、注意事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致: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股东代理人先生(或女士)出席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一)股东代理人姓名,性别,民族,年 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二)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号码为 ,截止本次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6年月日,持有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106,700,000股的%,股东代理人代表的股份数为股。 (三)股东代理人享有表决权、发言权,并以股东大会要求的表决方式表决。 (四)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赞成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反对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弃权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对列入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股东代理人享有表决权。 (六)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股东代理人不得转委托。 (七)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股东名称(公章):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代理人(签字):持有股份种类: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挂牌投票简称表决议案数量说明 738390金瑞投票1A股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申报价格 公司简称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的申报价格 金瑞投票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1元 3、表决意见: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390买入1元1股 2、如沪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390买入1元2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