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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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 05:3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6年3月27日在公司本部召开,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经表决,一致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通过一系列监督、检查、审核程序,对公司2005年度经营运作等有关部门情况形成以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完善的内控制度,公司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04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和变更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行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资产置换的议案》,本公司将持有的长春市天然气化学工业公司与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的合家欢宾馆进行了资产置换。监事会认为:上述资产置换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的经营实际和长远发展,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5)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行为。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