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构变动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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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 07:5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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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 于2006年3月17日经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于2006年3月23日刊登了《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实施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结构将发生变化,现将变动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公司股份结构表 改革前改革后 股份数量占总股本股份数量占总股本 (股)比例(%)(股)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182,382,58540.5696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355,773,96231.6556 发起人法人股180,476,83540.1457国有法人持股355,766,77531.6550 定向法人股1,905,7500.4239高管股7,1870.0006 二、流通股份合计267,172,50059.4304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768,113,75068.3444 公众未托管股份1,7320.0004公众未托管股份4,9800.0004 社会公众股267,168,26859.4295社会公众股768,108,77068.3440 高管股2,5000.0005三、股份总数449,555,085100.0000 三、股份总数1,123,887,712100.0000 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有流通股比例及限售条件 新增可上市流通股份 股东名称可上市流通时间承诺的限售条件 占总股本比例(%) 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1.2311G+36个月后注1 广州合成纤维公司0.4239G+12个月后注3 遵照《公司法》、 高管股份0.0005《证券法》等相 关规定。 注:1.华联集团承诺:所持的非流通股股份自华联控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G日为华联控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3.广州合成纤维公司应送出的股份1,046,901股系由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为垫付,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保留日后追偿代其垫付对价安排所送出股份的权利。广州合成纤维公司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华联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并取得华联集团的书面同意。 三、备查文件 1.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