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 07:5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6年3月22日以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3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关于受让公司兰州生物药厂所用中牧集团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一、会议表决回避情况 鉴于该事项属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区仲生先生、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总经理毛振家先生、副总经理王志良先生、张春新先生回避表决,公司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意见如下: 1、同意公司受让兰州生物药厂所用中牧集团土地使用权的事项,此举有利于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及完整,有利于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按照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符合市场公平原则。 2、如交易金额超过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净资产的5%,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关于受让公司兰州生物药厂所用中牧集团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以5票同意通过。 中牧股份自重组上市以来,公司所属兰州生物药厂一直租用中牧集团土地,近几年在该厂新建的车间、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由于房地所有人不一致一直未能办理相关产权证照(详见2005年9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及完整,经与中牧集团协商,公司拟受让中牧集团在兰州生物药厂院内公司使用土地的使用权,受让面积约175亩,受让价格按照评估后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确定。 授权经营班子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待评估报告出具后,如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待评估报告出具后,该事项将作为关联交易单独公告。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