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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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 07:5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6年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3月24日上午在四川
为适应市场,抓住铁路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机遇,实现经营开发的新突破,提高决策的效率,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满足经营投标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0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一)同意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发银行、交通银行、德阳市商业银行对公司的授信额度范围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在下表所述种类、额度范围内与上述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均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二)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名称、担保种类、担保控制额度如下: 序号控股子公司最高额担保额度(万元)备注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小计 1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4,00035,00039,000 2中铁二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7,00015,00022,000 3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5,00040,00045,000 4中铁二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7,00040,00047,000 5中铁二局机械筑路工程有限公司6,50015,00021,500 6中铁二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00010,00016,000 7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3,00010,00013,000 8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15,00015,000 9成都中铁二局铁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1,5001,500 合计40,000180,000220,000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