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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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 07:5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4月5日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
鉴于中国证监会于近期发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38号《通知》,依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马鞍山山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3,4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4.70%)于2006年3月26日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要求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7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