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 > 正文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 07:5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控股子公司北京智源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智源")最近
报告,该公司2004年2月通过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和香港伯东企业有限公司(美国Veeco公司代理)与美国VeecoCompoundSemiconductorsInc(设备制造商)签定合同购买美方制造的设备D180GaNMOCVD壹套。设备2004年9月到货,由外方开始安装调试,但该设备一直没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同时该设备存在"输入同样程序,生长结果不重复"和"无名烧毁"某部件的问题。

  有鉴于此,我方于2005年12月12日向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发出"质量异议委托函",2006年1月13日向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发出"索赔通知书",中技国际招标公司2006年2月27日向香港伯东企业有限公司和美国Veeco公司发出由我方委托的北京星河律师事务所拟稿的索赔函件,索赔金额2400万元。依据2004年1月所签合同,任一方对合同约定有异议,发出通知对方不答复,自发文之日起14天后自动转入仲裁程序。目前,长电智源正处于公证证据,向合同规定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提出仲裁阶段。

  本公司将关注上述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上市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3月27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