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期货应由专业期货公司来代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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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 05:43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王超 金融期货渐行渐近,对于整个期货业和期货市场来说,是打翻身仗的难得机遇。不过,面对未来将要推出的金融期货交易,不少期货公司在欣喜之余感到压力很大。未来如何参与金融期货,目前业内有不同的看法。
目前市场主要的观点是,介入金融期货交易经纪服务业务应当通过独立的期货经纪公司来进行,这样做符合风险隔离原则的要求。的确,非期货金融机构兼营金融期货业务不利于隔离风险,甚至会带来其他问题,由专业期货经纪公司专门代理各类投资者进入金融期货市场的业务,是比较稳妥的。 业内人士轶夫认为,除了风险隔离需要之外,期货和现货有不同的运行与管理机制,现有机构包括证券公司等严重缺乏期货人才和期货管理经验等,都是重要原因,一些证券公司还处在风险处置和综合治理之中,无法承担金融期货经纪业务。另一方面,期货公司虽然运行比较规范,没有历史遗留问题,具备从事期货业务的管理机制和基础管理能力,且期货监管层面也具备比较丰富的期货监管经验,但期货公司长期亏损,规模小,生存难,监管力量不足等,也是实际问题,如果不能抓住机遇改变面貌,面临的挑战也很大。因此,应利用好此次金融期货创新的宝贵机遇,在期货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搭建一种有助于各方均等介入金融期货市场的衔接机制和平台,或许就是一个共赢的做法,既满足证券等金融机构介入市场的需要,又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期货公司和人才资源,明显改变期货公司面貌。 据了解,业内关于金融期货经纪服务模式的观点大体有三种:1、证券等金融机构收购控股一家期货公司;2、证券等金融机构与期货公司开展业务合作;3、证券等金融机构本身具备从事期货业务的综合条件和能力,重新申请批设期货公司。 对于这三种方案,业内有不同的评价,对于第一种方案,很多专家和专业人士认为,比较符合“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的原则,有利于实现多赢。首先,符合隔离风险的需要,又有助于其整体获得经营期货业务的组织管理团队和能力,缩短适应期,有利于尽快做大金融期货市场;其次,有助于做大做强期货公司的目标,提升期货业整体水平;再次,有助于充分调动期货业有限的人才资源,避免期货人才的恶性争夺和由此引发期货公司新一轮危机和风险;最后,证券等金融机构收购期货公司的成本是可以预见的,比起自搭平台和时间消耗,成本是不高的,这是用机遇要素谋求多赢局面的好办法,近年来已有证券公司着手收购整合期货公司,积极效果已显现。第二种方案可作为过渡性办法,对于那些尚处于风险处置和综合治理阶段的证券公司,或尚不具备收购能力的公司,可以通过证期合作,化解证券公司不具备金融期货经纪业资格和能力造成所属客户不能进入金融期货市场的矛盾。第三种方案在证券业内也不具有代表性,不宜鼓励,最突出的缺点就是造成市场成本上升和现有期货公司资源浪费,降低市场发展效率,引起人才恶性竞争,打击传统期货业,增加公司和管理层面的管理成本。 轶夫建议,由于金融期货所涉及领域广泛,投资者多样化,市场投机性和波动性可能强于商品期货,因此,应更加强调稳妥性,特别要研究强化风险控制的有效制度和措施,把基础工作做在先、做扎实。期货公司与其消极等待,不如积极行动起来,进一步夯实基础,提升素质,着眼于在实践中更好地发挥辅助风险控制和保持市场运行稳健的作用。 另外,考虑到涉及多个行业的提前整合与准备,业内呼吁有关金融期货交易和经纪服务的政策意向应早做研究,尽早明朗,让各方都看到希望,早投入,早准备,为行业发展创造和谐环境。 对于正在筹建的金融期货交易所,有关人士提醒,业界的视野不要局限于金融期货交易所如何设立,即使是新设交易所,也符合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运行与管理机制的差别,既有助于减少许多后续问题和风险,又利于促进期货交易所之间的竞争和改善服务,增进和谐,重要的是如何设计好未来金融期货交易的投资与服务模式,以及公司层面如何积极提升素质做好准备工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